近期涉外政策精选(2024.07)
1、《深圳市推动现代工程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
《行动计划》提出深入实施“双招双引”,持续面向全球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围绕《工程新闻记录》(ENR)等国内国际工程建设领域权威榜单,重点产业集群以及集中连片区域开发等城市建设领域,积极培育引进一批现代工程服务领域国内国际头部企业、总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在区政府可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全力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落地保障。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深圳市罗湖区支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
《若干措施》突出做大做强和做专做优,在落户发展、办公空间、法律服务人才、涉外法律服务业合作等方面给予全生命周期支持。
法律服务机构落户支持方面,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的法律服务机构,按条件给予最高50万元落户支持;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法律服务机构,按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落户支持。
招商引资引荐奖励方面,在新引进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企业、机构、自然人、专业园区(楼宇业主除外),经被引进法律服务机构书面确认,且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按条件可给予最高500万元/家的项目引进奖励。
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落户支持方面,对境外律师事务所在罗湖设立驻华代表机构的、在罗湖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给予80万元支持。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3、深圳连发3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6月21日,《深圳市2024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2024年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增强深圳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提出105项主要任务,助力深圳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深圳市2024年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提出要积极放宽外资市场准入,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生物医药等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支持国际一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来深设立研发型实体,鼓励外资研发中心与本土创新主体开展人工智能、新能源、医药等重点领域合作。同时,深圳将不断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和作用,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方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常态化服务支撑;加强金融跨境服务,提升跨境税收服务水平,推动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
来源:深圳特区报
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发布
《办法》分为总则、贸易航运发展支持、商业发展支持、其他支持、申请与审核、监督管理、附则共七章,合计38条,明确了支持范围与对象、支持标准、申请流程、审核方式、责任与管理等内容。
在贸易航运发展支持方面,提出支持前海合作区一般贸易、保税贸易、离岸贸易等外贸业态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枢纽。企业法人通过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高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一次性支持20万元。
在商业发展支持方面,提出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法人”在前海合作区内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深圳首店,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招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法人”的前海合作区商业运营机构,给予对应支持金额的10%作为奖励,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
来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5、《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建筑类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发布
《若干措施》由总则、扶持企业发展、扶持建筑产业科技发展、附则等四章二十条组成。在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共分9条,分别是鼓励企业落户、鼓励企业取得资质、鼓励企业规范发展、鼓励企业创优评级、鼓励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招才引智,对建筑类企业的购房扶持、租房扶持、人才住房扶持等。
《若干措施》规定,符合条件的建筑类企业,可按条件享受落户扶持;若达到总部企业标准,可按照总部企业相关政策执行;同时鼓励企业招才引智,符合条件的建筑类企业,上一年度全职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每引进1名奖励150万元。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6、《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印发
《操作规程》在结构逻辑上与《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上位法保持一致,新增了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科技类项目的扶持,以及“揭榜挂帅”的奖励制度,列明了包括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奖励、生物育种场认定奖励等28个扶持项目的专项条件、资助标准和审批方式等内容。
在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质量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壮大发展,鼓励产业生态主导型农业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引进其上下游企业,农业招商引资奖励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来源: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