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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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贸促委关于受理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发布时间:2021-12-23

各相关企业:

接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贸促认证〔2021804号通知,自202211日起,依照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RCEP有关规定在RCEP成员方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贸促会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签发服务将通过网上签证系统http://qiye.ccpiteco.net免费提供。其中,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将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输文莱、老挝、越南、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暂不使用电子签章,需在证书上手动签字和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RCEP项下原产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贸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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