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贸促委关于受理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发布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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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贸促认证〔2021〕804号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依照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RCEP有关规定在RCEP成员方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贸促会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签发服务将通过网上签证系统http://qiye.ccpiteco.net免费提供。其中,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将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输文莱、老挝、越南、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暂不使用电子签章,需在证书上手动签字和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RCEP项下原产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贸促委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