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配合国家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实施,更好地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到品牌经营的转变,中国贸促会推出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业务,依据《“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T/CCPITCSC015-2018团体标准》对企业商品品牌进行评价,为达标企业出具《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以“标准化+商事认证+贸易促进”新模式助力提升企业品牌海外公信力。《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使用全新的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共同作为出证载体,获证企业可自由展示、下载证书,可享受贸促会和国际商会在海外的广泛影响力,同时贸促会系统的平台资源将助力企业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深圳市贸促委作为授权单位,在中国贸促会的统一指导下可为企业提供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认证服务。这项服务将帮助企业通过品牌评价形成品牌价值,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有利于“深圳产品”向“深圳品牌”转变,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品牌证明书业务开展以来,受到企业关注,目前有国瓷永丰源、深圳市驰源实业、广西玉林制药、马应龙药业等众多企业的品牌完成了认证,有意提升品牌公信力的企业可前往我委窗口咨询办理,申报材料如下:
1.《出口商品品牌评价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章);
4.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作品登记证)的证明材料;
5.拥有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7.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
8.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行业质量安全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
9.境内外商标注册证证书;
10.设立海外营销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进行境外宣传的证明材料(提供商务部门的备案证明);
11.各类信用等级认定证明材料;
12.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深圳市贸促委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