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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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疫情期间,诉讼时效会受影响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发布时间:2020-02-20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法律诉讼事务因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影响而受到较大影响。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种形势下,涉及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如何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诉讼权利,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因此,如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收治、隔离或交通管制,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且本次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同时应提交因疫情导致不能参加诉讼的相关证据,如诊断证明、出入院证明,隔离开始及结束的证明,交通管制措施的相关公告、公文,在延期起诉时作为延期起诉的证明。当然,若延期开庭或中止诉讼的申请未获法院准许,当事人仍应按期出庭,以避免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据专业人士建议,当事人选择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或中止诉讼需注意的是,除债权人被隔离治疗外,本次疫情中,假期延长、复工时间推迟不必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在如今通讯条件十分发达的情况下,建议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其他方式积极主张债权,非必要情况,谨慎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中伦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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