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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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发布时间:2020-03-03

  美国东部时间2月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正式通过新一批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商品清单项下的产品排除公告,本次通知共涉及119项排除产品。包括印刷电路板、座椅部件、丁腈手套、灯具、桌子、特定催化剂等。

  美国东部时间2月14日,此前USTR公布的涉及第四批涉及3000亿美元贸易公告正式生效。具体内容为修改301调查公告,此前美对中3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涉及清单A中的产品(1200亿美元),关税由15%减至7.5%。

  以上两份USTR减税公告中,不仅包括印刷电路板、座椅部件、丁腈手套、灯具、桌子、特定催化剂等,还涉及较多输美产品,比如第三批征税清单中排除的印刷电路板企业、灯具企业、座椅生产企业、可降解塑料袋生产企业,以及第四批3000亿美元中涉及清单A的企业,也将因此受益。

  同时美对中第三批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排除清单中,自2018年9月24日至2020年8月7日期间的货物,具备追溯效力,换言之,此前企业已被加征的关税将有机会予以退还。

  在第一阶段协议正式签署之前,自2019年8月7日起,USTR每月都会公布针对第三批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的排除清单。

  · 2019年8月7日,排除清单共涉及10项产品。

  · 2019年9月17日,排除清单共涉及38项产品。

  · 2019年10月23日,排除共涉及83项产品。

  · 2019年11月7日,排除共涉及36项产品。

  · 2019年11月26日,排除共涉及32项产品。

  · 2019年12月12日,排除共涉及44项产品。

  · 2019年12月31日,排除共涉及68项产品。

  · 2020年1月31日,排除共涉及119项产品。

  可见,这是USTR第八次公布针对第三批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项的产品排除公告,而且也是涉及产品项目最多的一次。

  自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以来,中方亦采取多项措施,为对美贸易企业减压。

  2020年2月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

  北京时间2月18日,财政部官方网站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

  依据公告,自2020年3月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相关中国境内企业申请,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符合条件、按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支持企业基于商业考虑从美国进口商品。

  2020年2月2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申请填报说明》,并开通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报系统注册功能。企业可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https://gszx.mof.gov.cn)注册用户账号,并按政策规定和填报说明,做好申请准备。

  本次市场化排除申请:

  · 申请主体:拟签订合同从美国采购并进口相关商品的中国境内企业

  · 可申请排除商品范围:1.已公布可申请排除商品清单2.清单外商品(根据企业自身需求提出申请)

  对比2019年9月11日公告排除清单商品税号16项、2019年12月19日公告排除清单商品税号6项,2020年2月21日公告排除清单商品税号65项,由此可见,本次市场化排除的申请主体和可申请排除商品范围较前三批排除工作,范围明显扩大。按照前两批排除工作审核的三大标准:1.企业难以寻到替代来源;2.加征关税对企业造成明显不利经济影响;3.对相关行业造成负面结构性影响。

  根据公告,税委会将会在企业提交自我声明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提高审核效率,从对美贸易企业的角度出发,将切实有效的较低因中美贸易战造成的冲击,缓解企业负担。(根据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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