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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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理ATA单证册相关延期的通告

信息来源:法律部 发布时间:2021-01-21

广大企业:

  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影响,企业对ATA单证册如何延长各类有效期的咨询量明显升高。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对ATA单证册项下暂准进出境货物通关产生的不利影响,现将ATA单证册各相关期限延期办理手续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长境外海关签注的复出境最后期限

  请企业务必于到期前尽早向境外入境地海关咨询延期手续,并根据境外海关相关规定办理。如境外海关不予延期,且确因疫情防控相关限制措施导致货物不能按期复出境,请企业收集并保存官方相关限制措施文件,为后续核销及可能发生的索赔,提前做好证据准备。

  二、延长中国海关签注的复进境最后期限

  请企业于到期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出境地海关提交延期申请。

  三、延长ATA单证册的有效期

  请企业获得境内外海关延长期限的批准后,向境内原出证机构提出续签申请。续签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一) 登陆ATA官网www.atachina.org申办系统。

  (二) 点击左侧菜单栏“追踪处理单证册”

  (三) 先勾选原ATA申请数据,再点击“续签”

  (四) 如实填写“计划行程”、“货物目前所在国家”、“货物所在地海关是否同意接受续签”和“是否只在中国海关使用”。

  (五) 确定内容无误后,点击页面最下端“确定申请”。

  工作人员于1个工作日审核,并通过申办系统推送最新受理进度。在申获续签ATA单证册后,企业应及时联系境内外出入境海关办理与原ATA单证册的关联手续,并完成后续海关申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贸促委

  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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