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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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贸资讯(2024.06)

信息来源:市贸促委法律事务部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24-06-14

  挪威修订货物进出口条例实施细则

  近日,挪威法律公报发布第2024-0497号公报消息,挪威修订《货物进出口条例实施细则》,2024年6月1日起生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修订2022年10月27日第1901号《商品进出口条例》旅客免费处置过渡简化方案。

  (2)任何从国外抵达海关区域的人都可以口头或通过海关申请等方式申报以下货物:

  a. 根据《特别税条例》第3-1-2条第6款和第7款以及《增值税条例》第5-1-1条第1款可征税的烟草制品、电子液体和其他尼古丁制品。申报烟草制品、电子液体和其他尼古丁制品的条件是旅客年满18岁。

  b. 根据《消费税条例》第3-2-2条第4和第5款以及《增值税条例》第5-1-1条第1款可征税的酒精饮料。申报含酒精饮料的条件是旅客年满18周岁。对于酒精浓度超过22%的商品,旅客必须年满20岁。

  c. 根据《增值税条例》第5-1-1条第二款的规定可征税的货物,但总价值低于20,000挪威克朗的货物除外。这不适用于食品、需缴纳消费税的商品、需要其他部门授权的商品和农产品。食品是指供人类消费的任何食品或饮料以及任何其他商品。农产品指《海关税则》第1章至第24章以及第35.01、35.02、35.05和38.23税目范围内的货物。

  (3)第一段适用于旅客超过免税配额进口的自用物品。第一段不适用于为转售或其他商业目的而进口的货物,也不适用于抵达机场后在免税店购买的货物。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印度尼西亚取消对化妆品的进口许可证(PI)要求

  近日,在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的指示下,2024年8号贸易部长令(Permendag 8/2024)紧急出台并立即生效。2024年8号贸易部长令的紧急发布,视作是对2023年36号贸易部长令(Permendag 36/2023)的颁布导致的印尼各港口大量集装箱滞留的补救。

  一、印尼新规背景

  2024年3月10日,2023年36号贸易部长令生效,对进入印尼的多种商品提出了“进口许可证(PI)”和“进口配额”的要求,所涉及的商品类型有电子产品、化妆品、服装等。新的法规要求大大增加了清关时间,直接导致数万个集装箱积压在印尼各大港口,严重影响了港口正常贸易。

  因此,为了缓解港口货物积压,印尼政府决定降低进口许可的门槛,针对Permendag 36/2023修订的Permendag 8/2024就此出台,重新放宽了部分种类产品的进口限制,其中就包括化妆品。

  二、印尼新规要求

  以下是新政实施后的进口化妆品产品清关要求:

  1. 2024年3月10日前

  依据:2021年20号贸易部长令和2022年25号贸易部长令中的进口政策和规定

  清关文件要求:进口监装报告(LS)、进口报关单(SKI)

  2. 2024年3月10日—5月17日(滞留货物)

  依据:Permendag 8/2024、附录 I 和附录 II 中列出的货物类型(包括化妆品、136 HS电子产品、传统药品,37 HS鞋履,等等),仅要求进口监装报告(LS)即可清关

  清关文件要求:进口许可证 (PI) (不需要)、进口监装报告 (LS)、进口报关单(SKI)

  3. 2024年5月17日后

  依据:Permendag 8/2024的进口政策和规定

  清关文件要求:进口监装报告 (LS)、进口报关单(SKI)

  在Permendag 8/2024出台后,2024年3月10日后抵达印尼港口的化妆品,可免于提交进口许可证 (PI),仅需提交进口监装报告 (LS) 和进口报关单 (SKI),便可办理清关手续。

  温馨提示:两份文件需要在货物抵达印尼港口前办理完毕。

  (来源:瑞欧科技)

  伊朗议会批准与印度尼西亚的优惠贸易协定

  《德黑兰时报》报道,伊朗议会近日正式批准了该国与印度尼西亚的优惠贸易协定(PTA)。

  该协议于2023年5月签署,是伊朗与亚太地区国家签署的首个PTA。

  根据协定,伊朗将降低对印尼加工食品、药品、纺织品、棕榈油和茶叶等商品的关税,印尼则将降低对伊朗石化产品、矿产品等商品的关税。近3年,伊朗与印尼的双边贸易额约为10亿美元。

  (来源: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伊朗海关公布新能源汽车进口关税

  迈赫尔通讯社报道,伊朗海关近日公布了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动汽车的进口关税。

  根据伊朗海关公告,用于替换现有燃油出租车的电动汽车的进口关税为0.5%,其它用途的电动汽车为4%,油电混动汽车为15%。

  (来源: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欧盟宣布成立人工智能办公室

  近日,欧盟宣布成立人工智能办公室,对人工智能进行监管,该办公室由包括技术专家、律师和经济学家在内的140名成员组成。欧盟表示,该办公室的成立将在《人工智能法案》的实施中发挥关键作用。

  欧盟委员会2021年提出了《人工智能法案》,目的是保护公民免受这种新兴技术的危害。在经过多轮谈判和协商后,5月21日,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人工智能法案》,这是世界上首部对人工智能进行全面监管的法案。

  (来源:央视新闻)

  泰国FDA颁布医疗器械质量体系法规

  日前,泰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Thai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发布了公共卫生部关于良好生产规范的通报B.E. 2566(GMP通报)和公共卫生部关于良好进口和销售规范的通报B.E. 2566(GISP通报),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设施的质量体系以及医疗器械进口商和销售商。

  从2024年7月起,中等风险至高风险医疗器械的新制造商必须符合GMP通报中规定的标准(其中包括获得GMP证书,泰国合格评定标准TCAS 13485证书或ISO 13485证书的义务)。低风险医疗器械和动物医疗器械的制造商也将被要求改善其生产设施,以符合GMP通报要求的质量体系(尽管他们不需要获得GMP证书、TCAS 13485证书或ISO 13485证书)。

  根据GMP通报,在2024年7月之前获得先前标准GMP证书的中等风险至高风险医疗器械制造商可以继续运营,而无需获得新的证书,但他们仍然需要遵守GMP通报规定的新标准。但是,必须在给定的宽限期内获得新的所需证书。

  根据GISP通报,医疗器械进口商和销售商必须开始准备其进口和销售医疗器械的质量体系。到2029年1月,所有医疗器械进口商和销售商必须完全遵守GISP通报。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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