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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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贸资讯(2024.06)

信息来源:市贸促委法律事务部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24-06-07
  商务部:境内企业与这家美企开展业务时,应当注意识别违规转移风险

  近日商务部网站发布了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公告,将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等三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在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问道,公告指出美国凯普拉格斯公司将自中国采购的货物转移至不可靠实体清单中企业,境内企业与其开展业务时应当注意识别违规转移风险。我国有关企业应当如何准确理解执行?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有证据显示,美国凯普拉格斯公司将自中国采购的货物转移至不可靠实体清单中企业,涉嫌规避《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有必要提示企业与其交易存在风险,并敦促凯普拉格斯公司切实予以整改,否则将依法依规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

  何亚东进一步介绍,企业开展出口业务过程中,相关交易方涉及美国凯普拉格斯公司等存在相关风险的企业时,应当注意识别违规转移的风险,履行尽职调查,提升注意义务,加强贸易流向管理,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自中国采购的相关货物、技术、服务等不向不可靠实体清单中的外国实体转移。“具体包括核实交易信息和最终交易对象,要求境外交易方承诺不会将自中国采购的货物、技术、服务等转移至不可靠实体清单中企业等。”

  (来源:国际商报)

  法国PFAS禁令即将出台

  近日,法国议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从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含有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某些产品的提议。该禁令将逐步实施,主要涉及化妆品、滑雪蜡和纺织产品,但不包括安全和民事安全专业人员使用的防护服。关于纺织品的PFAS禁令将从203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本,厨房用具也包括在禁令草案中,但由于炊具行业的反对,已从法案中移除,因为炊具行业历来在不粘炊具中使用全氟辛酸(PFOA)。

  此外,欧盟正在考虑在全欧范围内禁止PFAS,预计最早将于2026年生效。与此同时,美国涉及PFAS的监管政策也在不断变化,联邦监管行动和各州法律多有涉及禁止PFAS在消费产品中的使用。

  温馨提示:从事国际消费品市场的企业需注意及时了解国外司法管辖区监管政策变化情况,积极评估必要的措施,如替代含有PFAS的材料,获得上游供应商的认证,以确保符合当地法规和行业标准。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汽车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平台近日上线

  在日前举办的2024中国汽车知识产权年会上,汽车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平台正式上线,为我国车企走向海外,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帮助。

  2023年,我国汽车整车出口491万辆,首次跃居全球第一。随着越来越多的汽车产品走出国门,中国汽车企业在参与全球竞争过程中将面临政策、法规、知识产权等新的挑战,增强中国汽车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势在必行。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院院长杨彦鼎表示,中国汽车企业正在加速出海步伐,但自主海外专利布局较弱,海外有效专利占比平均不足10%,与主流的跨国车企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当前,汽车行业知识产权诉讼风险集中在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方面,且呈现一些国际化特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易继明表示:“为积极顺应全球标准必要专利政策的总体走向,我们只有具备全球化的知识产权战略眼光,才能提出平衡有效、包容审慎的‘中国方案’。”

  据了解,汽车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平台包括海外知识产权法律环境研究、海外知识产权申请流程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信息等10余项内容。此外,汽车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平台还可以针对中国自主汽车品牌的实际需求,提供海外专利布局咨询、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海外侵权预警信息发布等内容。用好这一平台,将帮助我国汽车企业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军雷表示,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促使汽车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快速融合,并且衍生了标准必要专利等新的知识产权问题。因此,我国汽车企业在出海时应更加注重侵权风险防范预警及应对,护航我国汽车产业行稳致远。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二级巡视员姜伟表示:“我们将与汽车企业一道,关注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的协同联动,提升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的组合效应,塑造汽车产业竞争新优势。”

  (来源:中国贸易报)

  九部门发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日前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方案》,我国将完善保护政策制度,包括制定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加强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网络直播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继续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

  《方案》指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等七个方面开展。

  其中,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方面,将完善保护政策制度、健全保护标准规范。包括制定知识产权鉴定规范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等。

  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方面,将加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数额计算等裁判标准。

  根据《方案》,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来源:经济参考报)

  韩国拟严格监管海外直购,跨境电商或受限

  一、主要内容

  近日,韩国发布了“加强消费者安全和提高企业竞争力方案”,旨在应对近期海外直购剧增导致的危害品进口等问题。

  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

  (1)加强对危险产品的管理。

  ①禁止海外直购未获得韩国认证(Korea Certification,KC认证)的对公众安全和健康构成重大风险的产品,包括34种未满13岁儿童使用的儿童用品(婴儿车、玩具等),34种可能发生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电器和家用产品(电热水器等),12种含有害成分的日用化学产品(加湿器用消毒剂、防腐剂等);

  ②禁止海外直购含有害成分的化妆品、卫生用品、首饰等;

  ③在修改相关法律明确禁止海外直购医药品、动物用药品等之前,集中封堵危害风险高的药品,并加强对非法医药品销售网站的封锁。

  (2)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管控和个人信息保护。

  ①加强海外平台监测,包括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监测,引入信息实时匹配的封锁系统;

  ②调查平台企业是否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否未告知应用程序访问权限等。

  (3)加强消费者受害预防和救济。

  ①开展实况调查和检查,详细了解海外在线平台对消费者保护义务的履行情况、销售产品的危害性等;

  ②指定海外平台的国内代理人,负责消费者损害救济,删除未获得KC认证产品的销售信息,禁止非法产品分销和假冒产品;

  ③与海外平台签订自愿协议,协商设立热线电话,建立国内客服中心等。

  (4)提高企业竞争力。

  ①构建数字化综合物流系统,建立先进的配送物流基础设施和技术研发,缩短配送时间,提高配送物流效率;

  ②支持品牌孵化,采购目标国家多样化;

  ③加大对全球平台入驻的支持,以电子商务活跃地区为中心,扩大海外联合物流中心,消除中小企业物流和配送障碍等。

  (5)改善免税和通关制度。

  ①考虑是否修订小额进口商品免税制度,加强事后信息分析和常规执法;

  ②完善通关表格,列出禁止危险品所需的型号和规格,到2026年利用算法建立针对禁止电子商务危险品进口优化的通关平台;

  ③加强X射线读取、开箱检查和通关审查,扩大以儿童用品、电力、家用产品等领域专家为中心的协同检查。

  二、相关背景

  2009年1月1日起,根据韩国《电气用品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韩国市场生产或销售的电气用品在出库前(韩国国内制造)、通关前(进口产品)须根据型号向认证机构申请和获取相关安全认证。目前,KC认证主要针对的产品是电子电气用品、生活用品、儿童产品。

  三、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建议涉韩海外直购的企业重点关注此信息,尤其是在韩设立海外平台,应持续关注相关监管机构的执法动态,做好消费者保护合规管理。

  (来源: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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