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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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贸资讯(2023.09)

信息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法律事务部 发布时间:2023-09-23

澳大利亚发布供人类食用的虾和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站发布2023-A10号通告,公布供人类食用的虾和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主要内容为:

所有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

所有进口煮熟的虾和虾产品必须冷冻,并且在煮熟过程中产品最低核心温度应达到65℃;

只有经过澳大利亚官方评估认为不含十足类虹彩病毒等10种病原体的国家或地区,才允许向澳大利亚出口整只未煮熟 (冷冻) 虾。

该要求将于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届时将同步启用新版进口虾和虾产品健康证书。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印度外贸总局修订海关编码为8471产品的进口规定

印度外贸总局(DGFT)近期修订了有关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计算机和服务器(HSN 8471)的进口规定。上述产品自2023年11月1日起需要进口许可证,但以下情况除外:

(1)从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通过邮政或快递寄送,数量为一个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计算机或超小型计算机可以不需提供许可证,但需缴纳关税。

(2)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每批次至多可进口20件此类产品,并且只能用于研发、测试、维修等用途。但在完成其用途后必须销毁或重新出口。

(3)从国外寄回,维修后的产品,不需进口许可证。

(4)用于印度本地生产用途的产品等,不需进口许可证。

(来源:曼瑞检测)


斯里兰卡将申请加入RCEP

斯里兰卡总统府新闻办公室近日报道,总统维克拉马辛哈8日在印度尼西亚驻斯使馆举行的东盟成立56周年活动上表示,斯已与新加坡达成重要贸易协定,并正在与泰国积极谈判。斯已申请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这个由中国、日本和韩国等主要经济体组成的庞大自由贸易区拥有巨大的潜力。考虑到东亚地区的快速发展,斯经济重点现在应转向东亚。

维同时表示,他与东盟对印太地区的未来愿景保持一致,并承诺全力支持该战略愿景。

(来源:驻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法规再升级,授权清单迎来新成员

欧洲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 No 10/2011)的修订法案 (EU) 2023/1627,对 (EU) 10/2011附件I中的授权物质清单进行了更新,新增了环己烷二羧酸二乙基己酯 (DEHCH),具体如下表所示:

图片1.png

 

修订背景

2019年12月11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表了一份关于该物质的积极科学意见,对环己烷二羧酸二乙基己酯 (DEHCH)在聚氯乙烯(PVC)中作为添加剂(增塑剂)的使用进行了评估,在与水性、酸性和低醇食品接触的情况下,并在长期储存于室温或更低温度(冷藏和冷冻)的条件下,其最高使用浓度可达25%质量比。

此外,根据EFSA在2020年发表的意见,该物质在基因毒性方面不会引起担忧。在每日最高测试剂量为1000毫克/千克体重(bw)的重复给药毒性研究中,未观察到任何不良反应。然而,鉴于对该物质在人体内的积累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规定其迁移量不得超过0.05毫克/千克食品。

该法规已于2023年8月31日起生效。

(来源:希科检测)

越南发布进口汽车技术安全质量检验认证规定

据越通社报道,日前越南政府发布第60/2023/ND-CP号法令,对进口汽车和进口零部件的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认证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令,被召回汽车包括根据厂家发布的召回公告召回的汽车和应检验机构要求召回的汽车。检验机构根据具体证据和汽车质量、技术安全和环保信息的反馈意见的核查结果提出召回请求。

已投放市场的汽车若存在技术缺陷需要召回,进口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进口商应在接到制造商或主管部门指令召回的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未解决故障的缺陷汽车产品。

自收到制造商或检验机构召回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必须向检验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缺陷的原因、补救措施、召回的汽车数量、召回计划和及时、全面在进口商、代理商网站发布召回计划信息和召回汽车清单。

该法令还明确了检验机构的职责。

此外,若进口商能够提供制造商不配合执行召回计划的证据,检验机构将考虑停止对同一制造商所有汽车产品的技术安全、质量和环保检验、认证程序。

对于需要召回但尚未获检验机构认证的汽车,检验机构应通知进口报关地海关允许进口商临时提货,以便进口商对问题车辆采取补救措施。在进口商提供已完成维修的汽车清单后,检验机构继续按规定办理检验、认证手续。

第60/2023/ND-CP号法令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自2025年8月1日起适用于汽车产品。

(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菲律宾计划明年起对所有电动汽车征收零关税

据菲律宾《马尼拉时报》报道,菲能源部能源利用管理局局长帕特里克·阿基诺近期表示,已正式向关税委员会(TC)提出建议将零关税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进口电动汽车,包括两轮和三轮纯电动汽车(BEV)、混动汽车(HEV)和插混汽车(PHEV),以实现《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法案》的目标。

目前菲进口车零关税政策仅涵盖纯电动汽车。

(来源:驻菲律宾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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