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申办流程
ATA申办流程
一.ATA单证册制度适用的货物范围
ATA单证册制度适用的货物是“暂时进口货物”,不是贸易标的货物。贸易性质的货物,无论是进出口、来料加工、三来一补还是易货贸易等其他贸易方式货物,都不适用于ATA单证册。广义上讲,ATA单证册制度可以适用于任何货物,包括伊斯坦布尔公约附约(附约A和C除外)中规定的货物以及将来新增附约中的货物。狭义上讲,针对某一个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的国家或地区而言, 该国或地区ATA单证册制度的适用范围指的是该国或地区作为进口方时接受的ATA单证册项下货物的范围。
按照进口目的划分,适用于ATA单证册的货物有以下几类:
1. 在各类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上陈列或使用的物品;
2. 以寻求境外供货订单为目的向客户展示或演示的商业样品;
3. 各类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设备,例如赴境外报道、录制节目、摄制影片所需的出版、音像广播、摄影设备;赴境外安装、调试机器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医务人员所需的医疗器械;演员、乐团、剧团所需的演出服装、道具等;
4. 用于货物内外包裹、或用于货物卷绕、系缚及其他目的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包装物品;
5. 海员在履行海上任务时使用的物品,包括文化、体育、休养、宗教或体育活动的用品;
6. 用于科学研究和教育的仪器装置、设备及其配件等;
7. 用于教学或职业培训的各种设置、仪器、设备及其零配件等;
8. 各类私人车辆;
9. 私用航空器和游艇;
10. 各种促进旅游的宣传物品、小礼品、音像制品等;
11. 货运集装箱;
12. 各类商用车辆。
不适用于ATA单证册的货物一般有:
易腐烂或易消耗的物品;
以销售为进口目的的货物;
打算赠送的货物;
以加工为进口目的的货物。
二.ATA申办程序
1、申请资格:
ATA单证册的申请人是居住地或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所有人或可自由处分货物的人。
2、ATA单证册的申办程序:
(1)申请
填写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货物清单,如有消耗品,还须填写消耗品清单),填写完毕请将申请资料回复至szata@tradow.com;
注意:填写前请先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和参考样本。
(2)审核
我处审核资料并根据货物总值计算需缴纳的手续费(收费标准请参考“ATA单证册申办手续费”)和担保金金额(收费标准请参考“担保费率表”),通过邮件给贵司回复一份“付款通知书”;
(3)转账
贵司收到“付款通知书”后请及时安排转账(只转担保金),转账后请将银行水单传真至88313240,并请致电我处(82776990晁小姐、82770337陈小姐、82770349杨小姐、82770612陈小姐)确认传真是否传达。 注:出证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加急为两个工作日。
(4)付款及取证
取证时需缴纳手续费,请带银行卡
需带资料:(付款通知书上已注明)
①申请表(法人签字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③银行水单复印件(盖公司财务章)
④付款通知书
3、收费标准:
(1.)申办手续费
①基本手续费
ATA单证册的基本手续费包括货物去一个国家所需要的整套通关文件的基本费用,以人民币计算。
基本手续费收费表
②附加费
货物所去的国家在一个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国家,需增交基本手续费20%的附加费。如基本手续费为500元,则附加费为100元。
③保险费
货物在暂准进口国或过境国未按要求复出口时,国外海关将对单证册提起索赔,如该索赔确证合理,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作为担保商会必须向外国海关赔付。为了确保持证人在申请ATA单证册时提交的担保在索赔发生后能顺利执行,同时防范如进口国税率变动等因素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为单证册支付的赔款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偿付,持证人应交纳保险费。该保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部承保。
保险费与保险金额以人民币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 .保险费率为3‰ 。
B .如持证人提交的担保是押金、银行保函,则保险金额为货物总价值的20%。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即货物总值×20%×保险费率。
C .如持证人提交的担保是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单,则保险金额为货物总价值的20%加上保函或保险单的金额,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如出保公司是人保下属公司,则保险费=货物总价值的20%×保险费率。
D .如持证人提交的担保是书面保证,则保险金额为货物总
(2.)担保形式和费用
我国ATA单证册的申办手续费的标准由国家发改委核定,具体费用由申请人申报的货物总价值和申请前往的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决定。收费明细如下: ATA单证册既是报关文件,同时也是单证册项下货物应纳进口关税和其他海关费用的担保文件。作为ATA单证册的担保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所有进出我国关境的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应纳进口关税和其他海关费用的担保人。因此,为确保担保职能的履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国际通行的操作办法,要求我国ATA单证册申请人在申办ATA单证册时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ATA单证册申请人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提供的担保属于反担保,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担保协会追偿权的顺利实现。
担保形式和适用对象
为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给予ATA单证册申请人最大限度的优惠和便利,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允许不同性质的申请人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担保形式
担保金额
ATA单证册申请人所需提供担保的金额由其申报的货物价值和申请前往的国家或地区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担保金额=货物价值×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担保费率(担保费率表详见“申办文件下载”)
如果前往多个国家或地区,担保金额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中担保费率最高者计算。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6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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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娟 82770337
陈国华 82770612
杨 瑾 8277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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